房天下> 正文

婚房竟是死过人的“凶宅” 买主退房后中介被判返还佣金

————婚房竟是死过人的“凶宅”

房天下天津二手房网  2010-03-03 09:02:00  来源:新闻晨报
[提要]2008年11月,郭先生到某中介公司寻购二手房,并告知自己要用作婚房。通过中介,他买下李先生的一套房屋,房价款为120万元,他向中介支付了1.2万元佣金。当郭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,意外得知李先生的妻子半年前在该房内非正常死亡,十分震惊,感到无法接受,便与李先生协商后解除了买卖合同。

先生通过中介买婚房,却得知该房曾有人非正常死亡,于是解除了合同,又要求中介退还。近日,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令中介返还郭先生6000元,驳回郭先生其余诉讼请求。

2008年11月,郭先生到某中介公司寻购二手房,并告知自己要用作婚房。通过中介,他买下李先生的一套房屋,房价款为120万元,他向中介支付了1.2万元。当郭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,意外得知李先生的妻子半年前在该房内非正常死亡,十分震惊,感到无法接受,便与李先生协商后解除了买卖合同。郭先生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未果,于是起诉到法院。

郭先生诉称,中介公司为达成此次二手房交易,刻意隐瞒相关重要事实而不顾双方原先约定,理应退还1.2万元,赔偿他因交易撤销而导致的误工损失1450元、公积金担保费550元并赔礼道歉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,向客户提供经过调查、核实的房屋信息。本案中,中介方对卖方妻子的情况失查,给之后买卖双方解除合同带来隐患,故中介方的居间行为存有瑕疵,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郭先生本身对出售方情况也有了解的义务,故对买卖合同解除也存在过错。据此,法院酌定中介方返还郭先生6000元。

责任编辑/wanglu.tj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

微信扫码打开

房天下小程序